当您的事实婚姻配偶去世时

如果您的事实婚姻配偶去世,了解您享有的权利以及您有权获得的权益。了解如果您的配偶留有遗嘱、没有留遗嘱,以及您们有子女时会发生什么。
您应该了解的事项
如果两人共同生活并处于事实婚姻关系(common law),法律在许多方面会将其关系视同婚姻关系。但也存在一些差异,尤其是在诉讼时效以及提出某些法律索赔的截止日期方面。
不同法律对“配偶”也有不同定义。如果您的权利取决于某项特定法律,了解该法律对“配偶”的确切定义非常重要。省级Family Law Act(《家庭法》)和许多其他省级法律将“配偶”定义为合法结婚的人,以及已在“类似婚姻的关系”中共同生活至少两年的人。Canada Pension Plan(加拿大退休金计划)和许多其他联邦法律则将配偶定义为已在类似婚姻的关系中共同生活至少一年的人。
您的配偶去世时,您可能有权获得养老金和遗属福利。有些养老金计划在支付死亡福利时承认事实婚姻配偶。通常,您需要向养老金计划的管理机构申请领取福利。
如果您和配偶在其去世前已共同生活一年或以上,您可以领取Canada Pension Plan(加拿大退休金计划)福利。Canada Pension Plan(加拿大退休金计划)提供三种遗属福利:
死亡福利,即一次性付款
寡妇或鳏夫养老金,即每月付款
孤儿福利,即向亲生或收养子女按月支付的福利
您必须申请Canada Pension Plan 遗属福利,该福利不会自动发放。您可以在任何Service Canada(加拿大政府服务中心)办事处及许多殡仪馆领取申请材料包,也可以在servicecanada.gc.ca在线申请。如需帮助,请致电联邦政府 Canada Pension Plan 主要办事处:1-800-277-9914。
在遗嘱和遗产的情境下,配偶包括在其去世前紧接的一段时间内,曾与其以类似婚姻的关系共同生活至少两年的人。您必须在其去世时仍与其共同生活,才会被视为其配偶。配偶可以是与您同性别的人。
如果您的配偶在遗嘱中给您留下了其遗产的公平份额,您只需按照一般法律程序办理继承即可。若遗产价值超过 $25,000,或遗产中包含房地产权益,则遗嘱须经过称为“遗嘱认证”的程序,您才能获得继承财产。请参阅我们关于遗嘱执行人的职责的信息,进一步了解遗嘱认证。
但是,如果您的配偶没有留给您任何遗产,或留给您的份额太少,您应立即咨询律师。根据Wills, Estates and Succession Act(《遗嘱、遗产与继承法》),法院可以变更遗嘱,为事实婚姻配偶提供一定的遗产。您必须在卑诗省发出遗嘱认证书或遗产管理授权书后的 180 天内提出索赔。
还有另一种情况需要考虑。根据Wills, Estates and Succession Act(《遗嘱、遗产与继承法》),一个人可以有不止一位配偶。假设您的配偶立下遗嘱,并在其中照顾了您和您们的子女。但假设您的配偶还有另一位配偶,或与另一段关系所生的子女,而遗嘱留给他们的财产很少或完全没有。他们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遗嘱,以便遗嘱能更好地照顾他们。
如需进一步了解如何获得已故人士遗产中更大的份额,请参阅我们关于质疑遗嘱的信息。
如果您的事实婚姻配偶去世,留有子女但没有遗嘱,您应咨询律师。如果您的配偶未留遗嘱去世,且:
您的配偶没有后代,其遗产归您所有。“后代”是指关系最近一代的在世亲属,几乎总是仅指子女,也可能包括孙子女。
您的配偶有后代时,遗产如何分配取决于这些后代是否也是您的后代。如果您的配偶有子女,而且他们也都是您的子女,您将先获得遗产中的 $300,000,再获得剩余部分的一半。另一半由子女平均分配。
如果您配偶的子女中任何一人不是您的子女,您将先获得遗产中的 $150,000,之后您也获得剩余部分的一半。另一半由您配偶的后代(通常是其子女)分配。
您有权将家庭住房作为您应得份额的一部分,从遗产中取得。
如果您和配偶已分居至少两年,或者您们一方或双方在其去世前两年期间之前同意分居或永久分开居住,您将无权继承遗产。不过,如果您们只是在其去世前不久才分居,您或许可以申请从遗产中获得扶养,且应立即咨询律师。
我们关于某人未留遗嘱去世时的信息,详细说明了没有遗嘱时遗产将如何分配。
父母在法律和道德上都有义务抚养子女。根据Wills, Estates and Succession Act(《遗嘱、遗产与继承法》),“子女”包括死者的亲生子女和收养子女。继子女在这些事项中不被视为子女。
如果父母在遗嘱中写道:“我将全部遗产平均留给我的子女”,无论子女是在该父母结婚期间出生还是非婚生,该父母的子女都将平均分配遗产。
如果您配偶的遗嘱没有充分照顾您们共同生育或收养的子女的需要,该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请质疑遗嘱。Wills, Estates and Succession Act(《遗嘱、遗产与继承法》)允许亲生或收养子女向法院申请变更已故父母的遗嘱。如果遗嘱未能充分提供子女的经济扶养,法院可以变更遗嘱。
如果您的配偶去世时没有立遗嘱,您与配偶共同生育或收养的任何子女,均有权根据Wills, Estates and Succession Act(《遗嘱、遗产与继承法》)获得一部分遗产。具体金额取决于遗产规模,以及您的配偶是否遗有已婚配偶或其他子女。
在遗嘱中,子女的父母或监护人可以指定一人在该父母或监护人去世后成为该子女的监护人。但是,如果该指定监护人后来去世,子女将成为省政府监护对象,因为在遗嘱中获指定的监护人不能在自己的遗嘱中指定新的监护人。儿童与家庭服务部会调查此事,并且不会反对合适的人向法院申请担任子女监护人。如果遗嘱中指定的监护人已经去世,应立即咨询律师。
如果父母是共同监护人,而他们各自在遗嘱中指定了其他人(不一定是另一方父母)作为继任监护人,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监护权会归属在世父母,还是归属已故父母遗嘱中指定的继任监护人。如果您与已故配偶共同拥有监护权,但其指定了其他人作为子女的监护人,您应咨询律师。
如果两名亲生父母共同生活,且其中一名父母去世时未指定监护人,则在世父母是子女的监护人,不论两人在另一名父母去世当天是否已婚。
如果亲生父母已经分居,但母亲怀孕期间父母曾以类似婚姻的关系共同生活,并且子女出生后父母曾以类似婚姻的关系共同生活,或者双方父母都定期照顾子女,则双方父母都是子女的监护人。如果其中一人去世,另一人将自动成为子女的监护人。
如果亲生父母已经分居,且其中一名父母在子女出生后从未定期照顾或与子女共同生活,则实际与子女共同生活并照顾子女的一方父母是子女的唯一监护人。
对于继子女,如果您的配偶没有立遗嘱指定您为监护人,或者您的配偶与另一名亲生父母是共同监护人,即使继子女已经与您共同生活,您仍须向法院申请其监护权。如对监护权有任何疑问,您应咨询律师。
谁能帮助您
Legal Aid BC(卑诗省法律援助处)出版了小册子“共同生活或分开生活:事实婚姻关系、婚姻、分居与离婚”。
- 我们使用 AI 将本页面从英文翻译而来。其中可能存在错误——如果您发现错误,欢迎告诉我们。
- 此信息适用于加拿大卑诗省
- 于 2017年8月 完成法律准确性审核
- 预计阅读时间:7 分钟
法律准确性审核者
Thomas Wallwork, Legal Aid Commission of the Northwest Territories(西北地区法律援助委员会)
People’s Law School 提供的信息以概括方式说明了适用于加拿大卑诗省的法律。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请参阅我们的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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