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事实婚姻配偶去世时

了解如果您的事实婚姻配偶去世,您享有哪些权利以及可获得哪些权益。了解您的配偶留有遗嘱、未留遗嘱,以及您们育有子女时会发生什么。
您应该了解的事项
如果两人处于 事实婚姻关系(common law) 并共同生活,法律在许多方面会将这种关系视为婚姻关系。但也存在一些差异,尤其是在诉讼时效以及提出某些法律索赔的截止日期方面。
不同法律对“配偶”也有不同的定义。如果您的权利取决于某一项特定法律,了解该法律对“配偶”的确切定义非常重要。省级 Family Law Act(《家庭法》) 以及许多其他省级法律将“配偶”定义为合法结婚的人,以及已在“类似婚姻的关系”中共同生活至少 两年 的人。Canada Pension Plan(加拿大退休金计划)及许多其他联邦法律则将配偶定义为已在类似婚姻的关系中共同生活至少 一年 的人。
配偶去世后,您可能有资格领取 养老金和遗属福利。一些养老金计划在支付死亡福利时会承认事实婚姻配偶。一般而言,您需要向养老金计划的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才能领取福利。
如果您和配偶在配偶去世前已共同生活一年或以上,您可以领取 Canada Pension Plan(加拿大退休金计划)福利。Canada Pension Plan(加拿大退休金计划)提供三种遗属福利:
死亡福利,即一次性付款
寡妇或鳏夫养老金,即每月付款
孤儿福利,即支付给亲生或收养子女的每月福利
您必须申请 Canada Pension Plan(加拿大退休金计划)遗属福利,这些福利不会自动发放。您可以在任何 Service Canada(加拿大政府服务中心) 办事处及许多殡仪馆领取申请资料包,也可以在 servicecanada.gc.ca 在线申请。如需帮助,请致电联邦政府 Canada Pension Plan(加拿大退休金计划)总办公室:1-800-277-9914。
在遗嘱和遗产的情况下,配偶包括在其去世前紧接着至少 两年 与其处于类似婚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要被视为其配偶,您必须在他去世时仍与他共同生活。配偶可以是与您同性别的人。
如果您的配偶在遗嘱中为您留下了其遗产中的公平份额,您只需按照一般法律程序继承即可。若遗产价值超过25,000加元,或包括不动产权益,遗嘱便须经过称为“遗嘱认证”的程序,您才能取得遗产。请参阅我们关于 遗嘱执行人的职责 的资料,进一步了解遗嘱认证。
但如果您的配偶没有留给您任何财产,或留给您的太少,您应立即咨询律师。根据 Wills, Estates and Succession Act(《遗嘱、遗产与继承法》),法院可以变更遗嘱,为事实婚姻配偶提供一定遗产。您必须在卑诗省签发遗嘱认证书或遗产管理授权书之日起180天内提出索赔。
还有另一种情况需要考虑。根据 Wills, Estates and Succession Act(《遗嘱、遗产与继承法》),一个人可以有多于一名配偶。假设您的配偶立了遗嘱,并在遗嘱中照顾了您和您的子女。但也假设您的配偶还有另一名配偶,或与另一段关系所生的子女,却没有留给他们很多财产,甚至什么也没留。他们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遗嘱,以便更好地照顾他们。
如需了解如何取得已故人士遗产中更大份额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关于 质疑遗嘱 的资料。
如果您的事实婚姻配偶去世,留下子女但没有遗嘱,您应咨询律师。如果您的配偶未留遗嘱去世,并且:
您的配偶没有后代,其遗产将归您。“后代”是指最近一代仍在世的人。这几乎总是只指子女,也可能包括孙辈。
您的配偶有后代,那么谁获得什么取决于这些后代是否也是您的后代。如果您的配偶有子女,而且他们也都是您的子女,您将先获得遗产中的300,000加元,以及剩余部分的一半。另一半将由子女平均分配。
如果您的配偶的任何子女并非也是您的子女,您将先获得遗产中的150,000加元。之后,剩余部分的一半也归您。另一半则由您配偶的后代(通常是其子女)分配。
您有权从遗产中取得家庭住房,作为您应得份额的一部分。
不过,如果您和配偶已分居或分开生活至少两年,或者您们其中一人或双方同意在其去世前两年期间永久分居或分开生活,您将不能继承遗产。但如果您们只是在不久前分居,您或许可以申请从遗产中获得扶养,且应立即咨询律师。
我们关于 某人未留遗嘱去世时 的资料,详细说明了没有遗嘱时遗产如何分配。
父母在法律和道德上都有义务抚养子女。根据 Wills, Estates and Succession Act(《遗嘱、遗产与继承法》),子女包括死者的亲生和收养子女。继子女在此情况下不被视为子女。
如果父母在遗嘱中说:“我将全部遗产平均留给我的子女”,那么该父母的子女将平均分配遗产,无论他们是否在父母婚姻存续期间出生。
如果您配偶的遗嘱没有充分照顾您们共同生育或收养的子女的需要,该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请质疑遗嘱。Wills, Estates and Succession Act(《遗嘱、遗产与继承法》) 允许亲生或收养子女向法院申请变更已故父母的遗嘱。如果遗嘱没有充分满足子女的经济扶养需求,法院可以变更遗嘱。
如果您的配偶未立遗嘱便去世,您与配偶共同生育或收养的任何子女,都有权根据 Wills, Estates and Succession Act(《遗嘱、遗产与继承法》) 获得遗产的一部分。具体金额取决于遗产规模,以及您的配偶是否留下合法结婚的配偶或其他子女。
在遗嘱中,子女的父母或监护人可以指定一人在父母或监护人去世后成为该子女的 监护人。但是,如果该指定监护人后来去世,子女将成为省政府监护对象,因为在遗嘱中获指定的监护人不能通过自己的遗嘱指定新的监护人。Ministry of Child and Family Services(儿童和家庭服务部)会调查此事,并且不会反对合适的人向法院申请成为该子女的监护人。如果遗嘱中指定的监护人去世,应立即咨询律师。
如果父母是共同监护人,并且各自在遗嘱中指定了其他人(不一定是另一方父母)作为继任监护人,法律并不明确监护权会归于在世父母,还是归于已故父母遗嘱中指定的继任监护人。如果您已故的配偶曾与您共同拥有监护权,却指定了其他人担任子女的监护人,您应咨询律师。
如果亲生父母双方共同生活,且其中一方父母去世时没有指定监护人,则 在世父母 是所有子女的监护人,无论双方在另一方父母去世时是否已婚。
如果亲生父母已经分居,但母亲怀孕期间双方曾在类似婚姻关系中共同生活,并且子女出生后父母双方曾在类似婚姻关系中共同生活,或者双方父母都定期照顾子女,则双方都是子女的监护人。如其中一方去世,另一方将自动成为子女的监护人。
如果亲生父母已经分居,而且子女出生后其中一方父母从未定期照顾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那么实际与子女共同生活并照顾子女的一方父母是子女的唯一监护人。
对于继子女,即使他们已经和您共同生活,如果您的配偶没有立遗嘱指定您为监护人,或您的配偶与另一名亲生父母是共同监护人,您仍须向法院申请成为他们的监护人。如您对监护权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律师。
谁能帮助您
Legal Aid BC(卑诗省法律援助处) 出版了小册子“同居还是分居:事实婚姻关系、婚姻、分居与离婚”。
- 我们使用 AI 将本页面从英文翻译而来。其中可能存在错误——如果您发现错误,欢迎告诉我们。
- 此信息适用于加拿大卑诗省
- 于 2017年8月 完成法律准确性审核
- 预计阅读时间:7 分钟
法律准确性审核者
Thomas Wallwork, Legal Aid Commission of the Northwest Territories(西北地区法律援助委员会)
People’s Law School 提供的信息以概括方式说明了适用于加拿大卑诗省的法律。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请参阅我们的免责声明。
相关内容
在 Dial-A-Law 上
Dial-A-Law 在有关 处理遗产事宜 的 遗嘱、规划与遗产事务 部分提供更多信息。